
根据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汕头市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汕食药监〔2017〕217号)、《2018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头市实施方案》(汕食药监〔2018〕33)和《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汕食药监〔2018〕31),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环节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餐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18年3月1日到3月31日共完成食品抽检430批次,合格419批次,合格率为97.44%(其中生产环节抽检157批次,合格156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36%;流通环节抽检111批次酒类,合格110批,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09%,餐饮环节抽检162批次[含餐具72批],合格153批次,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94.44%)。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微生物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三期)元旦春节期间专项3月份抽检合格明细表(汕食药监[2017]217号).xls
2.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三期)市级任务3月份抽检合格明细表(汕食药监[2018]31号).xls
3.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三期)市级任务3月份抽检不合格明细表(汕食药监[2018]31号).xls
4.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三期)省抽转移任务3月份抽检合格明细表(汕食药监[2018]33号)_.xls
综合分析
1、氯霉素:别名左霉素,左旋霉素,氯胺苯醇,氯丝霉素。是一种具有旋光活性的酰胺醇类抗生素。主要用于伤寒、副伤寒和其他沙门菌、脆弱拟杆菌感染的治疗。是卫生部公布的禁止使用在食物上的禁用抗生素类药品
2、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一般是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及致病菌这几个指标,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目前已被国内外广泛应用于食品卫生工作中,这些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食品微生物超标可能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人体食用后会引起呕吐、腹泻和胃肠炎等消化道疾病危害。
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有几点:一是生产所用的原材料或是分装的半成品储存条件不好且储存时间过长,造成原材料腐变;二是厂家不重视生产环境、设备及生产人员卫生等条件的控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了污染;三是厂家没有进行危害关键点的分析控制等质量活动;四是产品包装密封性能差,造成产品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