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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汕头市市级乡土人才的公告
  • 2019-08-29 16:40
  • 来源: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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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乡土人才培养力度,推动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人才强市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乡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才办〔2019〕5号)精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在全市范围内选拔100名市级乡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汕头市辖区内本土培养的,在农技推广、种养殖、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村医疗、农村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技能的能工巧匠、经营能人、生产能手。重点推荐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农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二、选拔类别及数量

共选拔100名市级乡土人才,具体类别及名额如下:农业科技和生产人才25名,农村文化和乡村旅游人才20名,农村医疗人才15名,农村电商和农业经营人才10名,农技人才10名,农村建筑工匠10名,青年农民能人10名。

三、资格条件

市级乡土人才的选拔对象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良好,遵纪守法,勤劳致富,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在群众中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在汕头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青年农民能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时应符合以下各类别条件:

(一)农业科技和生产人才类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农村从事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业绩突出的种植、养殖能手;

2.在农村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推广成绩突出的;

3.靠种养技术及产品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对行业具有较大的示范引领作用的;

4.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具有独特工艺,研发生产具有地方特色,形成优势农业产业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二)农村电商和农业经营人才类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负责人或个体户。

2.依托电子商务等手段从事农业经营活动3年以上并运营稳定,以经营农产品、乡镇企业产品或汕头产业带特色产品为主。

3.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当地群众认可。

(三)农村文化和乡村旅游人才类

1.从事农村文化或旅游行业满3年以上;

2.能熟练掌握运用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获得本行业显著业绩,得到群众公认;

3.业绩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区(县)级本行业一、二等奖1次以上或三等奖2次以上;市级本行业三等奖以上奖项1次以上;省级本行业奖项。

②所从事的专业成果选入区(县)级部门举办的展览2次以上,或被区(县)级相关单位使用1次以上。

③文化艺术或旅游生产、经营获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以有关部门认可证明为据)。

④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专业文章、作品2件以上。

⑤作品入选参加由区(县)级以上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或所属行业协会举办的竞赛、评比2次以上。

⑥专业业绩被区(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2次以上。

4.市、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以市、区(县)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农村技能人才类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乡村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乡村推动“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开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3.推动职业教育,促进农村适龄学生入读技工院校作出贡献的。

4.在乡村以“师带徒”等形式传授传统工艺,为弘扬民间技艺、培育民间艺人作出突出贡献的。

5.参加“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等技能培训后,在乡村就业、创业方面有典型事迹的。

(五)农村建筑工匠类

1.从事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且负责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优先推荐国家、省、市传统村落的优秀人才,及获得国家、省传统建筑名匠称号的优秀人才。

(六)农村医疗人才类

1.在乡镇、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执业满3年以上,取得下列证书之一: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证书和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2.能较好地诊治当地的常见病、多发病,管理好慢性病,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病人转诊服务,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群众满意度高。

(七)青年农民能人类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能力,在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等工作中业绩突出;

2.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于农村基层一线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3.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和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在示范带动当地农民致富中取得显著成绩。

其它要求:1.以下对象不列入评选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存在其他影响评选资格的问题。2.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乡土人才。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个人可以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也可以直接向区(县)主管部门申报。单位按各系统自下而上向市主管部门申报,市级单位直接向市主管部门申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填写《汕头市乡土人才申报表》附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内)、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表可在汕头组织工作网或市各主管部门网站下载。申报表及附件材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5份。

五、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

六、市各主管部门

市级乡土人才选拔工作由市人才办牵头,市各主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和人才类别,负责做好市级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农业科技和生产人才选拔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联系人:赵海荣,电话:88135823,邮箱:stnlrsk@126.com。

(二)农村文化和乡村旅游人才选拔工作由市文广旅体局负责

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联系人:徐蓓,电话:88618976,邮箱:st8618976@126.com。

(三)农村医疗人才选拔工作由市卫健局负责

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联系人:谢庆锐,电话:88547977,邮箱:stswjjrsk@qq.com。

(四)农村电商和农业经营人才选拔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人:杨宇翔,电话: 88931828,邮箱:dzswk@qq.com。

(五)农技人才选拔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联系人:林岳冲,电话:88645067,邮箱:pxk88645067@163.com。

(六)农村建筑工匠选拔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

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联系人:黄秋航,电话:88572011,邮箱:stzjjrsk@163.com。

(七)青年农民能人选拔工作由团市委负责

团市委工农部,联系人:廖树斌,电话:88274131,邮箱:gnb1007@126.com。

附件:汕头市乡土人才申报表


汕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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