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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1日,汕头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在市中山公园市举行,此次活动由市林业局主办。每年11月为我省“野生保护动物宣传月”。目前正值秋冬季候鸟大规模迁飞、集群越冬期间,此次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的理念,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特别是宣传“不仅要保护野生动物自身,还要保护其栖息环境”、“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以及“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法律新规定,鼓励公众自觉抵制滥捕滥食野生动物,举报非法活动信息,努力开创全社会参与、共同保护的新局面。

本次活动共发放《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在行动》、《保护野生动物,构建和谐社会》、《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倡议书——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共创美好家园》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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