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起
汕头将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
今年休渔时间
从5月1日12时起
至8月16日12时结束
为期三个半月
2025年我市伏季休渔应休渔船共有533艘,休渔海域为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范围是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保障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和消防形势稳定,汕头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召开2025年休渔执法工作暨五一期间安全工作会议,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休渔期前期工作。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成立3个检查工作组,4月中旬起分赴各区县重点渔港、停泊区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各地休渔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等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检查工作组重点检查各区县在责任落实、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渔港水域供油船安全监管、免休渔船通导设备开机状态、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渔船安全监管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要求各区县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船”“信息周报”等船籍港休渔管理制度,强化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扎实抓好渔船渔港消防工作,加强免休渔船监管,做好渔业防台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打涉渔“三无”船舶及违反休渔规定等规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渔船顺利“入休”。
支队检查组通过与渔民面对面座谈交流、张贴通告、发放《致广大渔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对伏季休渔政策进行宣讲解读,教育引导渔民自觉参与伏季休渔,严禁非法载客出海垂钓,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推动渔民群众自觉遵守伏季休渔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守法和安全意识。
下一步,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将坚持“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坚决落实船籍港休渔规定,确保应休渔船“船进港、人上岸、网封存”,做到应休尽休,坚决打击各类涉渔船舶违法偷捕行为,使我市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全力助推汕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