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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
  • 2024-04-03 18:5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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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3日下午,市局在7楼会议室,召开汕头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为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南澳籍渔船“4·3”沉没事故有关情况,传达学习了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南澳籍渔船“4·3”沉没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水上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安委办〔2024〕36号)文件精神,分析了伏季休渔前我市渔船事故高发、渔船出海作业数量多、强度大的严峻形势,并就加强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各区县务必深刻吸取南澳籍渔船“4·3”沉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渔船渔港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风险研判。结合各区县海域状况、渔船数量、渔船作业方式及生产条件,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预警先行、监管前移,切实做好风险隐患的整改消除。二要精准施策,落实落细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各项措施。结合3月19日汕头市渔业渔政管理暨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细化渔港安全防范措施并抓好实施。突出进一步强化载员10人以上及其他重点渔船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船东船长落实落细渔船安全作业“五必须、五严禁”要求,突出强化出海作业渔船“跟帮生产、同出同归”机制;坚持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做到有效管住渔港、管住渔船。三要严格海上巡查执法,强化海上生产监管。一方面要下大力气抓好商渔共治专项行动,确保有效防范海上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另一方面,按照3月29日印发的《汕头市清港查船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套牌”、“假牌”渔船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切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要结合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水上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市局四级调研员,渔业科、执法科负责同志;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领导;各区县局分管领导,渔业股和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教导员等3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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