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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检查
  • 2020-10-15 09:4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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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涉粤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765号)要求,我市制订了《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汕头市长江流域禁捕涉粤相关工作专班,立足职能,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2020年10月15日至16日,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开展对水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餐饮服务单位、农(集)贸市场、水产品经营门店等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检查行动。区县有关部门一同参加检查。检查组深入渔港码头、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集)贸市场。在汕头市瑞源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金航食品有限公司等水产品加工企业,检查人员与企业座谈,检查生产加工水产品的原料来源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在西港水产品批发中心、衡山市场,重点检查水产品销售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告知经营者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要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证明,不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违法违规行为。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市将以这次国务院大督查为契机,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继续保持对打击非法销售长江流域捕捞渔获物高压态势,确保长江十年禁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检查汕头市瑞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西港水产品批发中心告知经营者守法经营

  

 

  广东金航食品有限公司坐谈、查阅台账

  

 

  衡山市场告知经营者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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