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办法》(汕民通〔2021〕138号),该实施办法有效期已届满。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汕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关于调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和“银龄安康行动”政府统保扩面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牵头草拟了《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财政局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4年4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头市金平区长平路78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政编码:515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龄津贴”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tmzylfwk@126.com。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财政局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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