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注销以下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1.梅州蜂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0515000020);
2.天津海豚出游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0507000025)。
以上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作废,请上述网约车平台公司即日起10日内交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至市交通运输局。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1日
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注销以下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1.梅州蜂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0515000020);
2.天津海豚出游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0507000025)。
以上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作废,请上述网约车平台公司即日起10日内交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至市交通运输局。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