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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2025-05-29 16:08
    • 来源: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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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位于汕头港的广澳港区内,广澳港区地处汕头市濠江区南端广澳湾内。拟新建1个7万吨级和2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5万吨级和5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附属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货物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65万吨/年,集装箱年通过能力为230万标箱。本项目施工期5年,工程投资估算约114亿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登录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4-88931260

      邮箱:1216962926@qq.com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广达大道36号港口大楼1316房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2-59812345-8405

      邮箱:562611006@qq.com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618号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意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2025年5月29 日—6月13日)。


      附件:

      1.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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