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图标 中国政府网
  • 首页图标 广东省政府网
  • 首页图标汕头市政府网
  • 无障碍版 无障碍版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注销一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 2025-01-10 18:15
    • 来源: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现对我市符合以上注销条件的一批出租汽车驾驶员(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

      请本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证件交回市交通运输局,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表.xls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