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保障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汕头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止。
1.电子邮箱:stggjt@163.com;
2.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界处春江大厦807;
3.电话传真:0754-88275358。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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