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注销以下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1.成都连点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0500990013);
2.哈尔滨顺荣强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0500990014);
3.泉州市顺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0500990010);
4.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0507000003)。
以上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作废,请上述网约车平台公司即日起10日内交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至市交通运输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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