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考核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发〔2022〕2号)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汕头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9月9日。被公示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界处春江大厦,电话:0754-88281535,传真:0754-88275358)提出书面反映。
附:汕头市2022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表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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