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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的公告
    • 2023-03-28 08:58
    • 来源: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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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质量强市”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公路、水运、铁路工程(以下统称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推动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拟成立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专业的专家。具体要求和申报方法公告如下:

      一、专家类别

      按照公路、水运、铁路工程三大领域进行分类,具体分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试验检测等行业方向,专家只能选择一项专业领域及一项行业方向入库,可同时兼任多个专业特长,具体分类详见《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二、专家库人员基本条件

      (一)熟悉公路、水运、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并具有丰富的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领域工作经历;

      (二)具有副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职称;或从事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有其他特定专长;

      (四)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行业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专家的工作职责

      (一)为我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制修订等工作提供经验及技术支持;

      (二)参与我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各类调研与探讨、学术交流和课题合作,参与各类宣教培训和公众传播等活动;

      (三)为我市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方面抽查、检查、验收等,提供意见建议及技术支持;

      (四)为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整改整治、督查等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及技术支持;

      (五)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或者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二)对市交通运输局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服从市交通运输局(或选用部门)的工作安排;

      (三)协助、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检查和相关培训;

      (四)凡参加抽查、评审、指导或培训等工作的专家必须亲自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五)接到抽查、评估、验收及咨询等工作通知后不得无故拒绝, 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确不能参加的,应在接到通知时告知选用部门(单位);

      (六)在工作过程不得无故退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退出的,应征得选用部门(单位)的同意;

      (七)工作部门、职称和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市交通运输局;

      (八)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制度。

      五、其他

      (一)入库专家实行动态出库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审核后,立即予以出库:

      1.在参加专家活动过往中,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存在徇私舞弊,接受或索取相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同意,泄露工作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

      3.本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4.接受邀请后无故缺席3次及以上的;

      5.触犯法律、法规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因超龄等个人原因不符合专家入库条件的;

      7.其他情形不适宜担任专家的。

      (二)入库专家被选取完成工作获得酬劳后需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缴纳税费。在职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领取专家酬劳。

      (三)入库专家被选取参加质量安全方面抽查、检查、评审活动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是被抽查、检查、评审项目工作成员的;

      2.与被抽查、检查、评审的项目单位发生法律纠纷的;

      3.本人或近亲属与被抽查、检查、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

      4.其他明显可能影响结果公正的。

      六、专家入库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超出征集期限的申报材料本次将不予接受。

      七、征集程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公开征集、个人申报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可登陆“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报送材料。申请人将《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tjgczlglk@126.com。

      (三)入库审核。我局将组织对照公告的资格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示。

      (四)专家入库。我局将根据资格初审和公示结果,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管理科 张彦涛 黄臻华

      联系电话:0754-88388331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汇处春江大厦1105室

      电子邮箱:jtjgczlglk@126.com

       附件: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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