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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心城区“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情况的公示
    • 2021-12-24 15:45
    • 来源: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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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效果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9〕1563号)要求,现将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2.474公里建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汕头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公路股0754-88567457。


      附件:中心城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情况表


      汕头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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