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图标 中国政府网
  • 首页图标 广东省政府网
  • 首页图标汕头市政府网
  • 无障碍版 无障碍版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简化程序!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自行填印办理(样式附后)
    • 2020-02-15 14:0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简化程序!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

    自行填印办理(样式附后)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的要求,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可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无需交通运输部门审批盖章。

    对持有上述通行证的车辆,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对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运输、假冒农民工返岗包车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