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创文提质升级和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我市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启动新一轮出租汽车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出租汽车不压表、拒载、乱要价、不给发票、无从业资格等违规经营行为,及异地出租汽车违规营运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至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力争实现“四个明显提升”:即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明显提升,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服务明显提升,市民群众投诉下降趋势明显提升,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提升。从现在起至7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从8月1日起到10月底,为全面整治阶段,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开展“百日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出租汽车违法违章行为。从11月到12月底,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服务质量考核、社会举报监督“三位一体”出租汽车监督管理体系,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巩固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成效。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