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两会”工作部署,2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报告,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和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剑戈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全市“落实发展年”的总体要求,迅速掀起交通建设攻坚战热潮,推动汕头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为汕头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实基础。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宇同志对今年交通运输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018年汕头市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2.8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大关,比增25%。今年,全市计划年度重点交通建设项目33项,计划年度投资128亿元,增长24.5%,力争全年增长30%;计划预备项目19项。全年计划竣工项目11项,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3.56公里,完成国省道路面改造22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230公里、“三通工程”163公里,改造危桥30座。投放新能源出租车1000辆。港口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4100万吨、集装箱142万标箱。
郑剑戈同志指出,汕头要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必须在交通建设发展上有大作为。特别是当前党中央对汕头发展的期盼和省委、省政府对汕头发展的支持前所未有,在交通建设发展方面对汕头提出了新的定位和具体要求,汕头交通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期已经来临,大建设的条件已具备,加快推进交通建设大有可为。
郑剑戈同志强调,各区(县)、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逐个攻破,着力破解项目组织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和项目审批等难题,确保各项目按计划推进完成。要建立“一项目一领导一专班”制度,对各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化。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属地征拆总包干责任,严厉打击“三抢”行为,加快用地报批,做好管线迁移工作,确保项目无障碍施工。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展投融资渠道,用足用好投融资资金,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要科学优化交通项目审批事项,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善于用足用好政策。
郑剑戈同志要求,各区(县)、各单位要切实增强交通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建设攻坚战指挥部,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的领导协调。要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要落实建设施工单位责任,科学安排项目工期,增加施工力量,强化施工管理,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要强化督查督办,加强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指导、督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常态化督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