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会议室联合召开中心城区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
会议指出,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两大提升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货运车辆联合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当前我市货运车辆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要以联合执法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加强路面整治,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密切配合的有机整体;要建立高效协调、紧密联动的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货运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推动货运车辆运输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服务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大局。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执法重点,注重密切协同,依法联合整治。重点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私自改装、加装栏板,货运车辆经营者未经审批许可擅自从事余泥渣土、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货物运输,超越许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中心城区整治货运车辆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执法合力。针对货运车辆整治涉及面广、协同要求高、推进难度大等特点,派出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充分整合力量,加强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履职,推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全力打击货运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三个重点,严格执法监管。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执法,重点抓好流动治超路段、各物流场站、建筑施工地、砂石场周边、港口码头等部位的执法监管,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和密度,提高路面执法见员率和管事率。采取错峰执法、流动巡查、重点区域重点整治与普通路面保持监控相结合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注重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效益。认真研究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规律,找准工作的契合点和突破口,加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执法任务为牵引,优化执法力量配置,讲究方法手段,坚持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杜绝发生公路“乱作为”行为。充分利用微博、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动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威慑力。要强化联合惩处,实施精准打击。推动建立“黑名单”制度,对3次以上超限超载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列入“黑名单”,禁入高速公路。加强“黑名单”车辆数据分析研判,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时,加大对“黑名单”车辆的查处力度,实施精准打击。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将联合执法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及时抄送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对相关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