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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一反三 狠抓落实 进一步做好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 2024-03-14 16:15
    •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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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5时31分许,广州市南沙区沥心沙大桥被集装箱货船“良辉 688”碰撞后发生断裂,4辆汽车和1辆电动车坠落,导致5人死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损失十分惨痛、教训十分深刻。我局汲取广州南沙船碰桥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事故相关警示内容转发各相关航运企业,要求航运企业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促进航运企业人员对船碰桥事故深刻理解,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人员、船长船员防范船舶碰撞桥梁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意识。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航运企业清醒认识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把其他地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看待”,真正把安全责任压实到一线,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真正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站到一线、紧盯安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所属船舶和船员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强化船舶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实时分析船舶航行、作业动态信息,及时处理系统提示的预警信息;持续强化相关事故或险情等安全警示教育和船员培训,提升船员防范船舶碰撞桥梁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驾驶能力。

      三是加强资质审查,加大监管力度。我局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全市辖区内相关航运企业进行全覆盖的现场检查及警示教育。主要检查企业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各项活动记录、船舶动态记录和气象记录是否规范,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对船舶、船员证书的检查,以及对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比例等进行动态监管。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航运企业12家、船舶管理业6家。按照省厅相关要求,航运企业完成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12份,签订率100%;签订船长“十不开航”承诺书32份,覆盖全部在航船舶,另外7艘停航状态船舶也要求企业给出情况说明,要求其在开航前进行自查,并落实签订船长“十不开航”承诺书后方可开航营运。经检查,未发现辖区企业违法违规情况。

      下来,我局将继续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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