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为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另行编报),所属汕头市地方铁路管理总站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和管理纳入市交通运输局。列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和汕头市地方铁路管理总站,其中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共有人员编制57 名,在职人员57人,离退休人员46人,汕头市地方铁路管理总站共有人员编制12名,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2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铁路、航道、航标、救助、打捞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涉外运输、节假日旅客运输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收费公路和组织实施地方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五、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含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及各项审批(核)事项;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政府拨款的交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
七、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八、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铁路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铁路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地方铁路管理工作,协调国家铁路建设项目汕头路段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协助做好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地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仓储区及配套设施和市区客货运输站场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评估、设计、报批等工作,协助组织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协调铁路建成运营后与所在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十三、建立健全综合运输体系。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全市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十四、管理市港口管理局、市公路局。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共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包括:(1)购置支出0万元,比去年实际支出数下降100%。(2)公务车保有量1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平均每辆预算3.5万元。比去年实际支出下降80%,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执法局预算单独下达,独立设账核算。
2.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度我局没有此项经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与去年实际支出数持平。我市交通大会战正处全力推进阶段,与部省对接项目、项目前期协调推进、省相关部门视察工程进展所产生的接待费用较多。
2015年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含市地方铁路管理总站)项目支出预算公开表.xls
2015年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含市地方铁路管理总站)基本支出预算公开表.xls
2015年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含市地方铁路管理总站)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