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机关事务局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分享到: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简介
  • 2015-05-09 00:00
  • 来源: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字体:
  • 机构介绍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依照公务员管理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套领导班子行政后勤事务工作。内设办公室、经营管理科、行政保卫科、生活服务科等4个职能科(室)。直属单位有中共汕头市委机关大院管理处、汕头市政府大楼管理处、汕头市海滨大楼管理处、汕头市财政大楼管理处、中共汕头市委机关会堂等5个单位。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88988736

    负责研究拟定市直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局直属单位、各县(区)机关后勤改革发展工作;负责本局文件收发、接待、资料档案管理、有关文件的起草及呈批、人事、劳动工资、财务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被撤销的市驻外办事处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及老干部等管理服务工作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包括财务、基建、办公用品采购);负责“四个机关大楼(院)”公共管理费用、办公场所维修、设备更新维护等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被撤销驻外机构资产物业出租资金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营管理科   办公电话:88988737

    负责市各套领导班子办公室的后勤物业(包括机关会堂等)的管理经营;负责四个机关大院内单位办公用房调配管理和闲置用房的盘活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住宅房产档案资料整理、归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外来市领导周转房配置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被撤销的市驻外办事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的清理盘活工作。

    (三)行政保卫科   办公电话:88988734

    负责“四个机关大楼(院)”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各机关大院管理处员工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四个机关大楼(院)”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四个机关大楼(院)”办公场地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套领导班子办公场所、会议场所的服务工作。

    (四)生活服务科   办公电话:88988735

    负责市各套领导班子办公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市委机关会堂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市委机关食堂、市政府机关食堂、市财政大楼机关食堂、市政府理发室及市海滨大楼理发室的经营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定,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后勤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并负责指导实施。指导各区县机关后勤改革工作。 

            (二)负责市各套班子领导办公及生活服务工作。 

            (三)负责市委大院、市海滨大楼、市政府大楼、市财政大楼(以下简称“四个机关大楼(院)”)的供电、供水、安全保卫、消防、环境绿化、卫生、保洁、办公楼宇和设备维护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机关周转房的管理、调配工作。 

            (五)负责对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尚未明确主管部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六)负责被撤销的市驻外办事处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被撤销的市驻外办事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的清理盘活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 

            (七)负责外来市领导周转房配置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四个机关大楼(院)”管理处、市委机关会堂、市委机关食堂、市政府机关食堂、市财政大楼机关食堂及其他后勤服务实体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 

            (九)负责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标准、更新、购置配备、资产登记等管理工作及市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