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及下属市委机关大院管理处3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行职业道德;
(二)具有高中(中技、中职)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未满41周岁按40周岁计算),高级工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四)汕头市本地户口;
(五)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主要是卫生、保洁及餐厅服务);
(六)责任心强,并能够服从值班及节假日加班工作安排。
二、工资待遇: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待遇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8万元计算(包括按照我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个人及单位缴费金额);
(二)市委机关大院管理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计算(包括按照我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个人及单位缴费金额);
此次委托汕头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公开招聘(地址:汕头市嵩山路213号,联系电话0754-86310911),应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员由我局(汕头市跃进路28号,联系电话0754-88988931)负责政审及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政审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7日(上班时间)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