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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大会的通知
  • 2025-02-11 11:3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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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经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局党组同意,决定召开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员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机关后勤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我局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听取和审议中共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中共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中共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中共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新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时间和地点

      党员大会定于2025年2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在市人大政协大楼附楼2楼会议厅召开,会期半天。

      四、参加人员

      局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要求

      (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高度重视、提前安排好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知外出党员提前回汕。正式党员因年老体弱、生病不能自理等符合“八种”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各支部要将人员情况核实汇总上报局机关党委。

      (二)要认真组织策划,搞好教育宣传。机关党委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规范选举程序,配齐会务人员。各支部要利用召开本次大会的契机,对党员进行一次教育,引导党员以实际行动再创佳绩。

      (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大会时间。要佩戴党员徽章,着正装,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进入会场前要签到,进入会场后要按照大会指定位置就座。会议进行期间,要服从大会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会议期间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大会负责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各党支部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和未能参加大会选举的人员名单通过微信或粤政易于2月13日前报局机关党委,确保人手印发一份会议资料。

      特此通知。



      中共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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