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示范建设项目正式通过验收,并被授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称号。
2022年9月,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列为全国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建设领域为“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在此过程中,通过引入19家社会化用车企业392辆社会化车辆,搭建社会化用车平台,有效缓解基层公务出行用车紧张,截至2024年5月29日,平台总计达成业务896单,订单总金额104.91万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紧扣“降本、提质、增效”,想方设法靠前服务,多措并举提高公务用车保障水平,最大限度满足基层公务出行需求。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多次赴省内外兄弟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和企业调研公务出行保障现状。2.强化制度保障。印发《汕头市公务用车管理业务办理指南(2022.1)》《关于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初步构建起全市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框架体系。
1.推进用车管理信息化。依托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拓展社会化用车平台系统,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出行保障全市“一张网”。2.推进用车服务精准化。通过靠前服务调剂车编、主动对接调剂闲置车辆、着力解决机关大院停车难题等方式不断缓解公务用车用需矛盾,降低行政运行成本。3.推进公务出行绿色化。2023年我市配备一般公务用车新能源车比例达70%,逐步配建优化更新充电桩201个,目前纳入平台管理的社会化新能源汽车183部。
下一步,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做好专项领域建设经验总结和推广应用,在统筹资源整合、扩大区域覆盖,完善平台搭建、拓展用户数量,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费用结算等方面深入探索实践,不断推动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向纵深发展,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