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党政机关大院的后勤服务者、各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承担者,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坚持高标准,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大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一、健全制度,推进垃圾分类规范化进行
制定《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从总体目标、分类要求、保障措施、配置标准等方面,引导和规范各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向各大院驻楼单位印发《关于做好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职责,推动驻楼单位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二、形成合力,实行垃圾分类专业化管理
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市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工作,联合转发有关文件,参加相关培训和会议,对接环卫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局垃圾分类工作。邀请专业垃圾分类公司为各机关大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完善相关硬件设施,做到容器配置规范、员工投放方便、保洁收运便捷,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三、注重宣传,提升垃圾分类知识水平
通过在各个大院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播、在办公楼等公共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在户外设立宣传告示牌、组织专题宣讲等方式强化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系统阐述垃圾分类的原因以及迫切性,介绍垃圾分类的方法和必要性,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来“武装”机关干部的头脑,真正让垃圾分类理念入心入脑。
四、定期考核,抓好垃圾分类长效监管
将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制定《外包服务监督管理考核办法》,每个月由局成立的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小组,采取现场询问、实地检查、查阅档案相结合的方式,对大院内的物业服务外包和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发动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示范员和监督员,着力打造绿色、节约、美丽、文明的机关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