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公务用车管理职责调整的通知》(汕机编发〔2020〕92号),将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划入我局。
为帮助定编单位公务用车业务经办人员了解“汕头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各项公务用车业务的办理规程,使经办人员更快更好的办理业务,提升经办人员的办理体验好感度,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员编写了《办理指南》。
一、编写目的
2021年“汕头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数据迁移以后,部分公务用车业务办理规程和提交资料发生了较大改变,需要业务经办人员重新了解和适应公务车业务办理模式,亟需发布一份时效性强、实用性高的办理指南,为业务经办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指导。《办理指南》从业务经办人员的角度出发,向业务经办人员介绍了办理各项公务用车业务时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办理的主要流程,便于查询和使用。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9〕29号)。
三、基本内容
《办理指南》将公务用车管理业务划分为车辆配备、车牌录入、车辆报废、车辆拍卖、车辆划转、单位重组、编制重核、单位注册、单位资料更新、车辆信息维护、车辆换牌等11类。每类业务又分别按单位性质分为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类。各类业务又从业务概述、政策依据、业务流程、报送材料、办理时限等五个方面,把政策依据、注意事项、办理流程等作了详细的说明,并对每个业务事项提供了标准化的模板。
四、主要特点
《办理指南》包括了业务全涵盖、系统全落地、流程全指导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公务用车业务全涵盖。指南对公务用车业务办理事项进行了统一的梳理和筛选,涵盖了所有公务用车申报业务。二是系统全落地。指南在编写时基于系统的业务办理模式,所有业务事项的内容描述、资料报送、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表单填写等都与系统保持高度一致,实现了公务用车业务事项与系统的全面对接。三是办理流程全指导。指南从业务概述、政策依据、报送资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表证单书等多个方面全方位全流程为业务经办人员提供了详尽的办理指引。
五、其他说明事项
编写工作时间仓促,整理编撰人员水平有限,《办理指南》仍存在不足,希望各级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多补充修订意见。
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