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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1-09-27 16:12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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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是要大力宣传发动。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参考标准》,积极宣传发动,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真实有效。每个区县推荐单位不超过1个。申报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单位地址所在地的区(县)人社部门提出申报申请,规范提交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等、以上资料一式3份)。

  二是要按时报送材料。申报单位在9月30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地址所在地区(县)人社部门提出申报申请,各区(县)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审核和评选推荐工作并在10月8日前将推荐单位名单(含区县人社部门正式推荐函、审核意见以及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等)报送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联系人:李小莉;联系电话:0754-88645067)。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关于做好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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