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实公司团队力量,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高速公司”)计划开展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报考: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2023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④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其中,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人数:2人。
三、薪酬待遇
综合年薪 5万-8万元。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作为聘用对象: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按规定限制任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7.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仅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25日9:00至2025年8月6日17:30登录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home),搜索本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点击投递简历并提交应聘材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分类汇总打包压缩,发送至汕头高速公司电子邮箱stgsglgs@163.com,邮件主题名为:应聘人+应聘岗位。确认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应聘材料邮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网络报名提供扫描版本)
1.本人应聘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已毕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个人自荐材料;(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5.报考党委办公室职员的应聘者须提交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需加盖党组织公章);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初审
网络招聘信息发布到期后,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投简历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筛选出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人选,于笔试前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公司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开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10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拟于2025年8月举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时间将在汕头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2.笔试成绩公布以及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可全部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
(3)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尚未毕业的2025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4)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底色不限);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证明)。
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工作责任感、团体协作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为普通入职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正常情况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同意后方可推迟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工作由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名单在汕头市国资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事宜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0754-8826519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国资委:0754-8878960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证件材料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
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弃权。
附件: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