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街道金砂路48号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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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汕市发〔2018〕18号)和《关于市公路局等单位更名的通知》(汕机编发〔2019〕85号)精神,汕头市公路局更名为汕头市公路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由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路法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全市国省道公路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和相关政策的工作。
(二)参与全市国省道公路发展规划、路网规划、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经国家、省和市批准的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计划;参与全市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使用;承担编制全市国省道公路专项资金使用建议计划和执行工作;承担国省道公路图和各项公路专题图的编制及公路统计年报工作。
(三)统筹指导全市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组织实施国省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评价、路网运行调度、路政等事务性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承担全市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及评价工作。
(四)承担全市国省道公路科技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全市国省道公路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省道公路信息化建设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防和公路交通战备等有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全市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建文明示范路等工作,承担全市国省道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管理、文明服务创建、质量评价工作。
(七)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公路事务中心设置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宣传、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研究、维稳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协助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办理有关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二)计划部
参与编制全市国省道公路发展战略、路网调整与行业发展等规划工作;负责提出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年度投资、项目建设、财政资金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等建议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提出国省道公路新改建、大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及审核建议;承担国省道公路新改建、大修工程项目立项报批工作;检查和指导年度投资计划和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落实情况;指导下属单位改革和生产经营等工作。
(三)养护部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负责指导国省道公路养护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承担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技术审查工作,组织或指导国省道公路小修保养、中修、路面改善、应急养护、安保工程、灾害防治、公路水毁工程抢修复、危桥整治、公路养护示范工程、创建文明样板路、公路养护站房建设以及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研究编制国省道公路养护发展纲要,参与制定国省道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公路养护投资补助政策;组织开展国省道公路养护质量评价和公路迎国检、省检工作;组织或指导国省道公路绿化及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国省道公路技术状况评价工作;负责国省道公路和桥梁数据库的采集、更新、维护、汇总及交通量调查,并提供实时路况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国省道公路图和各项公路专题图的编制及公路统计年报工作;协助国省道公路养护市场监督、准入初审及信用评价工作。
(四)基本建设部
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承担国省道公路新改建、大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审工作;负责组织或指导国省道公路新改建、大修工程的建设进度与质量管理、工程结(决)算与交工验收、工程技术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参与拟订并执行公路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参与审查新改建和大修工程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变更设计、工程概(预)算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协助国省道公路建设市场监督和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参与国省道公路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工作;负责国省道公路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国省道公路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
(五)路网事务部
承担国省道公路路政事务工作;组织或指导国省道公路路产路权登记、管理及路产索赔工作;组织或指导国省道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和维护工作;负责涉路施工活动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或指导国省道公路路网保护巡查;承担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统筹调度、跨区(县)交通组织和疏导以及路况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市国省道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管理、文明服务创建、质量评价工作;按责任要求承担交通战备工作。
(六)应急安全部
按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组织或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检查、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防等工作;承担国省道公路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值守与处置工作;统筹指导国省道公路应急保障资源的配置调度和管理等工作;拟订国省道公路机械化发展规划,组织或指导机械设备的调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及指导消防和公路渡口工作。
(七)财务审计部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资金申请调拨、票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及财务报表,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
(八)人事教育部
按规定权限,负责本单位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保、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办教育培训、职称改革、出国出境报批等工作;承担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和指导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工、青、妇、党务和党风廉政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公路事务中心事业编制66名、机关聘用人员数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正职8名、副职15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