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docx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汕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