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年)》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年)》解读
索引号: | 11440500006997454X/2021-0039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25 |
名称: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文号: | 汕府办〔2021〕55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主题词: |
汕府办〔202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年)》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汕头市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2021-2025年)》解读
主办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4-88988608
粤公网安备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