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454X/2021-0039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20
名称: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汕头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汕府办通〔2021〕56号 发布日期: 2021-12-2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汕头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

汕府办通〔2021〕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调整事宜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本目录管理事项涉及的各承办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完成相关工作,报市政府研究。

  二、本目录实施期间,如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汕头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汕头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