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合法、有效实施,汕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汕头市立法条例》等相关规定,汕头市公安局公开征求公众对《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4日(共30天)
二、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一)信函:汕头市金平区飞厦西路8号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小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515000)。
(二)电子邮箱:STJGZD@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汕头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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