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县)政府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落实市减排目标的完成。组织和监督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参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组织申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监督指导区域大气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和重点流域、海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国家、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减排监测、应急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碳排放交易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合作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54—88627570
监督电话:0754--88691145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生态环境应急办公室)职能
1、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
2、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3、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政务公开工作及指导各分局和下属单位相关工作;
4、组织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决算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5、组织实施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内部审计;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使用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8、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
9、督促检查本系统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及局重点工作情况;
10、协调开展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
11、牵头组织环境安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12、负责环境信息资源管理和建设市生态环境信息网。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九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27570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管理科职能
1、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参与制定市环境功能区规划;
2、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3、负责全市污染减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参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5、负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监督实施;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7、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各项相关工作;
8、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9、承担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日常工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七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5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职能
1、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2、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交流合作;
4、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
5、组织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减排监测、应急监测;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7、组织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8、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质量信息;
9、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
10、对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有关专项督察;
11、负责联系协调对接粤东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
12、牵头编制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定期汇总报送整改情况;
13、牵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14、组织参与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创建活动。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25385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承担机关行政应诉工作,配合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5、组织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
6、监督协调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
7、组织答复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
8、组织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和普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0、承办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七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572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职能
1、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全市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2、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
3、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4、指导地表水污染治理工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六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92386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科职能
1、负责全市海洋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2、组织起草全市生态自然保护专项规划,负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和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3、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和入海排污口设置,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六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92386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与辐射环境科职能
1、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2、拟订和监督实施大气、声功能区划,负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
3、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4、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5、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负责全市民用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7、承担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的备案工作;
8、参与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五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93485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职能
1、负责全市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规划;
2、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3、组织实施电子废物拆解、有毒化学品、固体废物、新化学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五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571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职能
1、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2、承担行政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3、牵头组织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4、牵头组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工作;
5、承担权限内的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6、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环评机构的监管;
8、参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四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职能
1、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2、组织、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4、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八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20986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职能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八楼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69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