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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6-01-27 15:54:1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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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美丽汕头建设。2025年,粤东首部跨市域法规《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实施,我局组织报送的《坚持法治引领,推动练江从“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市连续四年被省评为污染防治攻坚“优秀”地市,我局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法治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4次,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判解决法治重要问题,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效能。二是抓好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支部组织生活清单,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交流、撰写心得等方式,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我局5个项目参加第三届市“双优杯”工作创新赛,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其中1项目入围省“先锋杯”复赛;我局“运用分区管控助力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案例被省厅作为优秀案例在全省推广。

  (二)坚持以上率下,扛牢法治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常态化组织集中学法、开展宣讲辅导,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的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亲自担任局练江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部署和指导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出席练江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确保练江条例顺利实施。亲自谋划练江法治项目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参加答辩,推动项目摘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最高荣誉。

  (三)聚力依法治理,护航绿色发展。一是深化审批服务改革。通过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流程重构,实现环评、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的延续、变更等4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联合市卫健部门在全省首创辐射安全许可证与放射诊疗许可证“两证联办”改革,打造“汕头特色一件事”,助力高质量发展。二是全面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秒报”模式。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第一批共12个事项的“秒报”设置,实现政府服务事项提质增效。强化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围绕“百千万工程”、市重点建设项目,保障项目环评审批有序推进。三是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集中整治,制定实施全系统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制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创新推行“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执法观察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等柔性监管制度,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一季一帮扶”行动,建立排污许可总量预警机制,精准把握执法尺度与服务温度,全市共有11宗行政案件适用执法“观察期”条件得以不予处罚,不予处罚金额301.75万元,对79宗案件实施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为企业减少罚款544.98537万元。

  四)深化损害赔偿实践,推动“环境有价”落地见效。一是构建全链条工作机制,填补地方实操制度空白。中院、检察、财政、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管等6大执法部门联合出台全市性专项工作指南,系统规范案件筛查、鉴定评估、磋商履约、修复监督等全链条工作流程,为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二是深化司法行政协同,打造多元共治典范案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强化行政与司法合力。执法与检察机关在办理某违法排污案时联动释法,促使企业提前缴存赔偿保证金并获从宽量刑,首创粤东地区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机制,成为行刑衔接的典范案例。三是创新企业培训模式,推动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开展全省首个面向重点企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培训,精准对接企业合规需求,推动企业从“要我赔偿”变“我要赔偿”,切实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全年新增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宗,涉案索赔金额200余万元。

  (五)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决策水平。一是全面实施市局工作规则,对科学决策、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等方面工作程序和纪律进行系统梳理和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法定程序印发实施《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黑烟车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行驶区域的通告》等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治污提供依据支撑。三是严格落实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全流程审查采购文件124份,有效防范行政风险。

  (六)加大风险防范,提高处置能力。一是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系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强化源头防控,实施系统治理,推进隐患动态清零,全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零发生”。二是规范网络舆情处置。聚焦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以“早发现、快响应、善处置、求实效”为核心,稳步推进172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三是切实落实群众诉求。依托“民声热线”等平台载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有着落。

  (七)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构建治污新格局。一是继续推行“双匿名”有奖举报模式。举报平台已有432名QQ网民、4036名微信网民添加好友,累计提供环境违法线索714件,兑现奖励141宗,奖励金额共232.1万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59宗,移送刑事拘留35宗,有效形成“共管、共治、共赢”的治污新合力。二是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生态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567宗(同比下降24.99%),按时办结率100%,其中24宗信访件受到信访人点赞表扬,413宗群众信访诉求经调处后群众主动撤诉。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宗,出庭应诉率为100%。完成我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和行政机关年度双报告工作。四是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征集专栏”,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开展核实、闭环整治。

  (八)主动接受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司法、社会公众监督。一是高质量承办28件议案提案,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圆满完成重点提案《关于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助力海洋城市建设的提案》的承办工作,得到市政协领导充分肯定,获得提案人的“满意”评价。二是高效办结1份检察建议书,并配合市工商联、检察院办理涉嫌犯罪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有效推动“两法衔接”落实。三是在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设置生态环境治理“曝光台”,每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环境状况、解读政策、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信息公开原则通过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管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需求,重新修订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压实信息管理责任,规范公开办理流程,保障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安全高效、信息畅通、互动有序。全年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件,办结率100%。

  (九)落实依法治理,深化普法宣传。一是强化干部法治教育与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充分利用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推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我局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二是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新闻发布会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生态日等宣传节点大力开展普法宣教活动32场次,有效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激发社会共治内生动力。成功举办2025年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活动,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组建近500人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打造“绿美向汕守护者”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四是开展“送法入企”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组建普法宣讲队伍,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精准普法释法,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二、工作亮点成效

  (一)打造全国示范项目,擦亮依法治污“金字招牌”。我市《坚持法治引领,推动练江从“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成为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又一标志性成果。该项目不仅标志着我市在依法治污方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更体现了以法治思维破解复杂环境问题的系统性突破,为全国重污染流域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路径”。

  (二)健全地方法规体系,夯实流域治理法治根基。出台实施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首次实现练江流域跨行政区域协同立法机制,打破行政壁垒,推动汕头与揭阳两市在规划编制、标准制定、联合执法、生态补偿等方面形成制度化协作,为破解跨区域水污染治理难题提供了法治样板。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25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保护方面持续发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依法治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的理解有待加深。二是常态化法治学习机制尚未完全落实,部分干部对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理解不够深入,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及时、不系统,影响了政策执行的精准性。三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在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面仍需提升。四是内部法治监督体系仍需健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文书制作的标准化以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透明度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五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性和互动性,宣传内容与群众需求贴合度不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法治认同感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践行,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一)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法治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推行“法规第一时间解读”制度,确保新出台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全员覆盖,推动干部职工真学深悟、熟练掌握、自觉运用。

  (二)强化法治实践,提升治理效能。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在污染防治攻坚、环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中,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提升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推动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度融合,提高环境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三)严格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覆盖执法全过程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法律文书标准,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开要求,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创新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普法与帮扶相结合,助力企业提升合规能力,防范环境法律风险,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构建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法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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