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精准有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奖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科
联系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粤东环境保护监控中心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6738865
邮 箱:2035773531@QQ.com
特此公告。
附 件: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奖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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