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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2026年汕头市省管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保障项目的采购公告
  • 2026-06-05 19:22:3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信息,根据《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邀请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1)每月开展站房主体及辅助设施、采水设施、安防设施、供水、电力和网络通讯设施、防雷设施、进站道路硬化平整、周边环境美化等基础保障内容巡查,及时报告损坏的设施情况并及时更换维修。

  (2)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台风、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实时掌握天气变化,配合开展巡检。自然灾害对水站可能发生影响时及时报告,并负责应对自然灾害的安全防护工作和自然灾害对水站站房及周边环境发生影响后的清理修复。

  (3)每季度开展站房院落外周边环境植被修剪,每年汛期前开展站房院落外周边环境的大树修剪,并对杂物进行清运。

  (4)2026年底前完成大衙、溪头亭、海门湾桥闸等3个水站的采水栈桥结构加固以及桥面修复更换。

  (5)每季度开展4个省管水站的采水泵、采水浮标、取水浮筒的安全检查,及时清理采水口周边漂浮物,及时开展水泵管正、拦污网等易损部分的修复更新,保障采水设施运行正常。

  (6)每季度开展4个省管水站的采配水管路及电路、采水区域警示灯的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使用。2026年底前完成4个省管水站的采配水管路更换。

  (7)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基础保障服务报告。

  工作内容及频次详见附件1。

  2、项目预算:14.12万元。

  3、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

  三、报价须知

  1、参加报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同行规则。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参照附件2,可另附详细报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和项目实施方案。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并在报价文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3、供应商如有近三年具有项目相关案例,可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4、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本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5、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泰山路9号环境监控中心。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环境监控中心70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8844255

  附件:1、工作内容及频次表

            2、报价单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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