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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地下水探视仪的采购公告
  • 2026-06-05 19:00:18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信息,根据《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邀请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采购地下水探视仪1台。

  2、项目预算:8.0万元。

  3、货物主要参数:

  (1)线缆长度:≥50米;

  (2)显示屏:≥8寸;高清彩色、分辨率≥1080P、像素≥200万;

  (3)镜头角度:可倾斜转动180°、平移转动360°;可循环转动;

  (4)电池:内置电池,容量≥6800mA;

  (5)内置存储:≥16G;

  (6)其他功能:可拍照、可录像,影像可导出。

  4、保质期限: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

  三、报价须知

  1、参加报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同行规则。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参照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和产品说明书。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并在报价文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3、供应商如有近三年具有项目相关案例,可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4、供应商中标后应提供免费培训,确保采购人掌握设备使用功能。

  5、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本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6、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

  采购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泰山路9号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环境监控中心70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8844255

  附件:报价单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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