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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28 11:06:01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公开基础。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对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压实信息管理责任,规范公开办理流程、公开标准目录等,保障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安全高效、信息畅通、互动有序。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实施《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系统梳理、依法精简并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按时保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共处理20份信息公开申请(含上年度结转办理1份、新受理19份),已全部依时办结。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头市生态环境系统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通知》,构建舆情接报、处置、回复、跟进、复盘、研判和建档闭环工作机制,2025年以来共规范处理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185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二)聚焦关键领域,提升公开时效。一方面,刚性落实法定公开内容,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审查手续后,落实主动公开。另一方面,精准聚焦公众关切,重点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年度公报、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处罚结果等关键领域深化公开,特别是涉及公众切身环境利益的环境功能区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等重大生态环境管理政策文件及其权威解读,均纳入主动公开范畴,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工作,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做好主动及时公开工作,2025年度,我局官方网站共发布公开信息3163条,其中法规标准类信息19条,重点领域与污染源环境监管类信息1216条,环境质量类信息81条,环保新闻类信息102条,其他类信息1745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567宗,按时办结率100%,进一步提升了反馈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公开政务、沟通民意、回应舆论和解决问题的积极作用。

  (三)拓展多元载体,增强公开效能。在巩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主阵地基础上,深度融合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政务公开栏、主流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载体,形成立体化公开网络,显著提升环境信息的时效性和覆盖面。2025年以来“两微”平台发布生态环境推文2816篇次。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众对我市环境整治力度和成效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在主流媒体共刊发或播发环保宣传稿件188篇(次)。针对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公众高度关注但理解门槛较高的业务,制作系列“小而精”的科普微视频或动画,将专业要求转化为清晰、生动的视听语言,着力打造“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公开新模式,让信息“活”起来、“动”起来,增强信息可读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9(市135件,各区县714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3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1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2

0

0

0

0

5

(七)总计

17

3

0

0

0

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公开内容的深度与精准度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与互动性仍需提升,公开渠道的协同联动与便民服务效能有待优化,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均衡,部分基层单位对主动公开目录的执行不够到位,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信息供给质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土壤污染防治、督察整改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数据开放和分析解读力度,特别是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重大项目环境影响等关键信息,力求全面、准确、易懂,切实提升公开内容的深度与精准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增强解读传播效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文字解读外,大力推广图文解读、科普微视频、动画等“小而精”的可视化产品,将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语言,着力打造“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解读模式。同时,提升重大决策草案意见征集采纳情况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在政策制定中的参与感和认同感,强化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三是优化整合公开平台,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平台的统筹联动和内容协同,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信息向移动端、自助终端延伸。进一步优化信息检索功能,提升服务信息的整合度和获取的便捷性,努力实现“一网通查、一端尽览”,切实增强公开渠道的便民服务效能。四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促进公开均衡发展。强化对基层单位的指导,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2025年汕头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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