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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丰源文化用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6-01-22 17:00:01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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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瑞丰源文化用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瑞丰源文化用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瑞丰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中国(濠江)河浦片、台商片(电子电路工业基地)A05-04地块

环评机构: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瑞丰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拟在濠江区玉新街道中国(濠江)河浦片、台商片(电子电路工业基地)A05-04地块建设瑞丰源文化用品生产建设项目,从事节庆文化用品加工,预计年产绒布灯笼30万对、绒布对联500万对、绒布门贴500万张、毛毡对贴30万对、毛毡剪纸45万张、毛毡挂饰30万条。项目配套生产设备包括啤机8台、手工印花台12台、自动印花机2台、台面过热机2台、打浆机3台、发泡机3台、晒版机3台、激光切割机24台、车缝机15台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营运期制版、搅拌、丝网印花、烘干、发泡、激光切割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密闭负压”收集后由“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42米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37米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

3、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

4、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包装固废、废烫金纸、废边角料、废胶片等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废网纱及网框、废原料桶、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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