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信息,根据《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邀请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2026年汕头内海湾监测和地表水水生态监测船舶租赁项目
2、项目预算:内海湾监测船舶租赁50000元,地表水水生态监测船舶租赁20000元,合计70000元
3、项目内容:
(1)汕头内海湾监测:搭载监测人员在汕头内海湾海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采样工作,每季度开展1期,全年开展4期,每期航程约120公里。
(2)地表水水生态监测:搭载监测人员在汕头市韩江各河段、练江干支流和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采样工作,全年共开展2期监测,分别于春季和秋季实施,每期航程约80公里。
(3)作业船舶需证照齐全,适航和机械性能高,航行速度快,安全救生设施齐备,有足够采样监测操作空间,配备航行经验丰富船员。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
三、报价须知
1、参加报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同行规则。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报每期单价和总价,附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并在报价文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本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4、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6年1月3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701
(联系人及电话:纪先生,0754-88844255)
附件1:报价单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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