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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智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汕市环建〔2026〕2号
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由汕头市誉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智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拟在濠江区马滘街道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厂房建设智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主要引进易开盖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新增8条涂板生产线和3条易开盖生产线,扩建项目无需增加构筑物,生产过程所涉及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筑,无新增占地、建筑面积。扩建后总体项目年产食品盖43.75亿片、干粉盖17.5亿片、饮料盖17.5亿片、易撕盖8.75亿片、涂板板材7960万张、易开盖18亿片。
二、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初审意见和汕头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风险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工程建设总体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保障涂板车间、易开盖车间及涂板、烘干、印刷、清洗、注胶等工序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废气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注胶机、花架等设备清洗废水、酸液喷淋塔废水依托现有项目调节池收集后泵至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与经过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汕头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
(三)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予以治理。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负责。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9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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