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需要对粤东区域空气质量联网及预报预警平台功能优化升级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供报价。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的公司。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粤东区域空气质量联网及预报预警平台功能优化升级项目。
项目完成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系统功能升级服务,验收后,对所升级功能提供一年的技术支持。
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
总预算:150000元。
四、报价人须知
1.参加询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同行规则;
2.报价资料包括报价表(附件2,明细可另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加盖公章);可附实施方案,如有同类项目业绩案例,可提供以往相关业绩等材料。
3.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9日17时00分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汕头市泰山路9号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0754- 86738899转8603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
附件2:报价单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