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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档案数字信息化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 2025-07-28 18:06:53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信息,根据《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活动内部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2022-2023年度文书档案数字信息化服务

  2、项目预算:170000元

  3、项目内容: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范要求,开展约12500件文书档案的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及条目录入至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完成档案整理及数字信息化内容。项目实施期间所需设备(如电脑、打印机、打码器、扫描仪等)及服务期间所需办公耗材(5.5cm档案盒、棉线、卷宗牛皮纸封面、卷内备考表等)、熟练的操作人员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结算金额为报价单所报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扫描整理档案页数,合同总价不超项目预算。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进场确认开始计算服务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

  2、具有档案整理公司业务资质,须确保服务期间该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报价须知

  1、参加询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同行规则。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报单价,同时另附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加盖公章)。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并在报价文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广东省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806室)。

  3、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本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4、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日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维,0754-88627386)

  附件:1.采购需求(汕头市生态环境局2022-2023年度文书档案数字信息化服务)

            2.报价表参考格式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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