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公示
  • 2025-07-16 17:21:34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大坷尾洋

(中心点地理坐标:E116.398646°,N23.173461°)

环评机构

广东四环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大坷尾洋建设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技改项目在现已投产的1#、2#、3#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量不满足设计规模1750t/d要求时,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增加掺烧的一般工业固废种类包括废旧纺织品、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废皮革制品、废纸、废木制品、废复合包装、中药残渣、植物残渣、潮南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泥(含水率≤55%),掺烧最大量为350t/d;技改项目实施后仍优先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同时各焚烧炉的设计处置能力保持不变。技改项目主要针对所依托的部分工程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包括对卸料区设置专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卸料门,垃圾储坑内划定相应的固废暂存区以及混料区,对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的SNCR脱硝系统、半干法+干法脱酸系统的运行工况进行优化调整,其余工程不改变,不新增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技改项目优化各套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工况,增加SNCR脱硝系统尿素喷射量、脱酸系统的石灰浆/干石灰喷射量等。技改后项目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80m高排放口(DA001~DA003)排放,其中1#~2#焚烧炉排放口(DA001、DA002)组成一束两管式烟囱排放。

2、废水: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改变现有的废水处理工艺和回用情况。技改后项目垃圾渗滤液、填埋场渗沥液、垃圾卸料平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磅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锅炉等车间清洗废水、厨余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车间排出的沼液、污泥干化冷凝废水、生活污水等经2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循环冷却塔补水,浓液回喷于焚烧炉。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化水等车间清洗废水、除盐水制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经2套循环冷却排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循环冷却塔补水,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等。

3、噪声:技改项目不新增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噪声污染源未发生变化。技改后项目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锅炉瞬时排气安装两级双层消声器、设备检修均在专用检修间内进行等措施予以治理。

4、固废:技改项目除炉渣和飞灰外,其他固废产生量保持不变。技改后项目炉渣定期外销资源化利用,飞灰稳定化后填埋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废旧膜元件、废活性炭、废布袋、生活垃圾、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等送焚烧炉焚烧处置,实验室废液经收集后送入1#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站点名称”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