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信息,根据《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汕头市降水自动采样运维及辅助服务
2、项目预算:100000元
3、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及南澳县7个降水自动采机设备的日常巡检、运维设备型号详见附件1。
(2)降水自动采样设备出现故障,及时进行处理,设备故障处理的过程中不包含配件,对于金额大于500元的配件费由采购人确认后凭发票另行支付。
(3)服务期内,逢雨必采,如产生降雨,在降雨发生的第二天,负责金平、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及南澳6个站点降水样品的运送工作,与区县站和驻市站做好交接。
(4)合同期间应提交如下资料报告:a.自动采样设备的巡检、维修记录;b.降水样品运送的交接单据;c.年度的运维报告。
4、服务时间: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
三、报价须知
1、参加询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同行规则。
2、报价资料包括报价表(附件2,明细可另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加盖公章)等。可附实施方案,如有同类项目业绩案例,可提供以往相关业绩等材料。
3、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2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701
(联系人及电话:纪楷滨,0754-88844255)
附件1:降水自动采机设备型号
附件2:报价单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