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9日印发《汕头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该《实施方案》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当进行评估,并公开征求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建议。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562
邮 箱:stjxzsp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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