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落实公开机制。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我局修订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范公开办理流程、公开标准目录等,夯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基础,进一步压实信息管理责任,保障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安全高效、信息畅通、互动有序。服务营商环境,主动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按时保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共处理26份信息公开申请(含上年度结转办理0份、新受理21份、自行撤销5件),已全部依时办结。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2024年以来共规范处理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158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二)及时主动公开。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公开责任,将官方网站细分为多个栏目,常态化发布生态环境各类信息,重点加大对“空气质量预报及实时”“环境质量状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双随机、一公开”等关注度高的信息的公开力度。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工作,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做好主动及时公开工作,2024年度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共发布公开信息 2806条(其中法规标准类信息9条,重点领域与污染源环境监管类信息712条,环境质量类信息81条,环保新闻类信息101条,其他类信息1903条)。
(三)丰富公开形式。全面加强“汕头生态环境”两微平台建设和维护,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采编发布,确保信息时效性,2024年以来“两微”平台发布生态环境推文近3500篇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众对我市环境整治力度和成效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在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汕头橄榄台等当地媒体共刊发或播发环保宣传稿件182篇(次)。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2754 宗,已办结12754 宗,办结率100 %,按时办结率100 %,进一步提升了反馈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公开政务、沟通民意、回应舆论和解决问题的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的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开的服务信息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完善公开程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二是提升重大决策草案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强化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增强公众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度和信任感。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强化信息发布更新,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