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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2024-12-25 17:38:04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信息,根据《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邀请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车辆数量和车型: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务车辆9部(车型:上海别克GL8 1部、本田CRV1部、丰田汉兰达1部、三菱君阁1部、东风汽车1部、金杯1部、 特种车(亚特重工)1部、埃安V电车2部) 。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招标内容:车辆维修、保养、应急救援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

  (二)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的三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函)。

  (三)供应商须具备依法取得独立的维修场地。

  三、报价须知

  1、参加报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同行规则。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并在报价文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本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4、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701

  (联系人及电话:纪楷滨,0754-88844255)

  附件:公务车维修配件工时费清单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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